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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〈空服員工會:在記者會發言、轉貼新聞稿,卻被華航解僱、記過〉〈關鍵〉〈2017-12-09〉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iiifgh    時間: 2017-12-11 11:30 PM     標題: 〈空服員工會:在記者會發言、轉貼新聞稿,卻被華航解僱、記過〉〈關鍵〉〈2017-12-09〉

本帖最後由 iiifgh 於 2017-12-11 11:33 PM 編輯

華航懲處3空服員 勞動部:違法將裁罰
發稿時間:2017/12/11 16:14
最新更新:2017/12/11 17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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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航3名空服員因出席6月23日的「交通部工時大體檢-反過勞,縮工時」記者會的言行,華航在人評會議中建議懲處或解僱3人,這部分被勞動部認定為不當勞動行為,將依法開罰新台幣3萬到30萬元。(中央社檔案照片)

(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1日電)華航企業工會、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天至勞動部前抗議,批評華航在勞動部認定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後,仍繼續誣衊3位空服員。勞動部官員回應,針對華航確實違法的部分將依法開罰。

華航空服員、工會幹部林馨怡、張書元、朱良駿等3人因出席6月23日的「交通部工時大體檢-反過勞,縮工時」記者會的言行,華航在人評會議中建議懲處或解僱3人,這部分被勞動部認定為不當勞動行為,將依法開罰新台幣3萬到30萬元。

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林佳瑋、當事人朱良駿以及華航企業工會等約10幾人今天至勞動部前抗議。

林佳瑋說,勞動部都已經做出華航有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,但華航卻仍用不同理由持續約談林馨怡、張書元、朱良駿等3人,人評會議上週五也再度做出記過調職懲處或解僱等,根本是漠視勞動部的裁決,將再度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。

朱良駿表示,華航近日對全公司發出的公開信中,持續對他的言論斷章取義,誣衊他們,卻遲遲不敢依照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的要求,公布裁決書內文。他批評,華航的做法根本是對法律的不尊重。

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強調,工會應該是要跟公司持續勞資協商或締結團體協約,來保障勞工,但現在工會卻要花大筆心力在處理勞資協商上,是不對的。

劉惠宗也批評,人評會議中的參與主管沒有人敢記名投票負責,甚至聲稱有問題公司負責,這樣根本不對。

對此,勞動部官員回應,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已經認定華航懲處勞工參加記者會的行為,將會依法開罰處3萬元到30萬元罰鍰,若華航並未依照裁決書的要求公布內文,也將會依法開罰3萬元到30萬元罰鍰。1061211



工會幹部抗議過勞遭華航資遺,綠委鍾孔炤、洪慈庸要求交通部不可袖手旁觀
風傳媒 陳宇 2017年12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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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航工會幹部林馨怡、張書元及朱良駿於6月23日參加「交通部工時大體檢」,抗議交通運輸業的血汗勞動狀況。事後中華航空人評會決定將3名員工予以懲處及資遣,引起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、中華航空企業工會反彈,痛批華航事後算帳,並於今(11)日下午2點赴勞動部抗議,立委鍾孔炤、洪慈庸也在質詢時,要求交通部介入,以維護勞工權益。

針對參加抗議活動的員工,華航分別在7月6日、12月8日召開人評會議,以「破壞勞資關係為由」,將擔任當天行動主持人的林馨怡、行動劇演員張書元、發言代表的朱良駿解僱或懲處。引發工會不滿,認為華航是秋後算帳。

今(11)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,立委鍾孔炤要求交通部處理華航開除員工一事,表示過去勞動部已有5次判決華航的不當裁處行為,交通部不能再袖手旁觀;立委洪慈庸也提到,這次懲處幹部,勞動部已認為處分不當,而交通部身為華航大股東,不應無視工會被打壓。交通部次長范植谷則回應,會請華航妥適處理。

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、中華航空企業工會則是批評華航是先射箭再畫靶。今(11)日下午前往勞動部抗議,要求華航立刻停止汙衊工會幹部,並撤銷林馨怡、張書元及朱良駿的懲處以及資遣。

中華航空則是重申,華航本於公司治理精神,進行人事評議討論,內部公布記錄根據事實,是向所有員工說明,避免被誤導,至於人評結果尚未定案公告,無法評論,感謝外界關心。



空服員突襲勞動部抗議懲處 華航:人評根據事實
LTN     2017-12-11 15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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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、華航企業工會今天下午赴勞動部抗議華航先射箭再畫靶,不當懲處與資遣工會幹部。(資料照,記者簡榮豐攝)

〔記者陳宜加/台北報導〕華航企業工會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天下午前進勞動部前,抗議華航先射箭再畫靶,要求華航立刻停止汙衊工會幹部,並撤銷工會幹部林馨怡、張書元、朱良駿的懲處與資遣。

工會指出,華航以林馨怡、張書元、朱良駿在今年6月「交通部工時大體檢─反過勞,縮工時」記者會的言行為由,在人評會議中建議懲處、解僱工會幹部,但無論是批評華航為血汗工廠,質疑公司預定降低派遣人數影響飛安,或是穿著制服潑紅色漆象徵血汗勞動等,均經勞動部裁決委員會認定為執行工會活動,其言論未溢脫事實,表現方式也未溢脫界線。

工會痛批,華航針對林馨怡個人工作缺失加以攻擊,是先射箭再畫靶的抹黑行為。華航宣稱林馨怡在3年間有多次遲到、未報到、遭客訴、未依規定完成訓練課程等紀錄,認定其不適任空服員,然而,林馨怡在華航年資11年,歷年考績優秀,今年更獲得7次最佳服務、5次函優、27個優點,最佳服儀1次等優秀事蹟。

張書元懲處部分,工會指出,華航以「嚴重影響華航聲譽」、「玷汙華航形象」為由,予以一大過兩小過兩申誡外加調職地勤,也是明顯在打壓工會幹部的言論自由以及工會行動;朱良駿則遭以「不實指控、誤導大眾」、「企圖破壞勞資和諧」為名指控其言論,然而,朱良駿對於勞基法修法提出意見,對於公司勞動狀況提出看法,是作為一個工會幹部應盡的職責。

針對工會訴求,華航再度重申,本於公司治理精神,進行人事評議討論,內部公布記錄根據事實,是向所有員工說明,避免被誤導,至於人評結果尚未定案公告,無法評論,感謝外界關心。



空服員工會:在記者會發言、轉貼新聞稿,卻被華航解僱、記過
2017/12/09, 勞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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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oto Credit: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

羊正鈺 現任 關鍵評論網 The News Lens 編輯

「國家如何一方面透過促轉條例,告訴大家,『因言獲罪』將獲得平反、賠償,並追究加害掌權者的責任;一方面透過國營事業,不斷使員工『因言獲罪』,甚至因言論而丟掉自己的飯碗?」

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、華航企業工會8日晚上聯合發布聲明,抗議華航不當懲處員工,6月華航工會成員參與「交通運輸業工時大體檢」行動,其中發言代表、行動劇演員、行動主持人陸續遭解僱,反過勞竟遭解僱。華航則回應,無關工會身分。

6月23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其他交通運輸業工會,在交通部前辦理「交通運輸業工時大體檢」行動,抗議交通運輸業的血汗勞動狀況;然而,華航卻在事後秋後算帳,分別在7月6日、12月8日召開人評會議,以「破壞勞資關係為由」,將擔任行動主持人的林馨怡(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、華航企業工會第三分會常務幹事)、發言代表的朱良駿(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、華航企業工會理事)、行動劇演員張書元(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常務理事、華航企業工會理事),點名解雇及懲處。

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指出,林馨怡、張書元以及朱良駿等三人,因為到交通部抗議交通運輸業的過勞血汗狀況,卻遭到華航開評議會懲處,已經是明顯違反《工會法》第35條第1項第1款以及第5款,並且有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106年勞裁字第33號案,判定華航公司違法在案。

工會認為,作為官股投資的公司,理應遵循勞動部的裁決決定書,往勞資和諧的方向邁進,華航公司竟然於7月6日、12月8日召開人評會,直接對林馨怡做出解雇懲處、張書元遭記過調職、朱良駿記過,明顯藐視勞動部,非理性與工會進行嚴重對抗。而朱良駿轉貼11月28日「航空業抗議勞基法修法團結晚會」的新聞稿,亦遭到華航公司約談。

工會質問行政院長賴清德,「勞資協商」該如何進行?請問林美珠部長,現在華航公司明顯不甩勞動部的裁決判定,又該如何要求企業自律?只要員工對現行法規提出疑義,就被扣上「破壞勞資關係」的大帽子,而中華航空公司是交通部投資的公司,使用如此蠻橫硬幹的方式對抗工會,更何況是台灣其他一百多萬間沒有工會的民間企業?

在去年6月24日空服員罷工時,行政院曾經表示要改革華航,然而,罷工一年多過去了,工會卻悲哀地發現,台灣勞工要進行勞資協商,依舊是被以解僱、懲處等最嚴厲的方式對待,所謂的「改革」淪為笑話。

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副秘書長鄭雅菱也強調,勞動部早已判定華航約談三人為「不當勞動行為」,也就是說勞動部認定三人為工會幹部執行工會活動,雇主需尊重工會的言論與活動自由。

    交通部身為最大股東的華航,不顧勞動部判決帶頭違法嚴懲解僱工會幹部,憑甚麼還敢修惡勞基法,還敢要勞工相信勞資協商?政府帶頭處罰上街頭勇敢發聲的工人,憑甚麼還敢號稱自己和國民黨不同,是民主,進步,為台灣爭取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政黨?

鄭雅菱最後說,下圖為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林馨怡,參加11月28日「支持工會幹部,拒絕過勞班表」團結晚會,聽著台上的朱良駿談到工會罷工後被打壓的狀況,想到自己背負的壓力,紅了眼眶。

律師邱顯智在臉書上感嘆,「一個人,居然可以僅僅因為擔任記者會的主持人,轉貼工會的新聞稿,就被一個國營事業所解雇?更何況該言論跟公共安全有關。」

    國家如何一方面透過促轉條例,告訴大家,「因言獲罪」將獲得平反、賠償,並追究加害掌權者的責任;一方面透過國營事業,不斷使員工「因言獲罪」,甚至因言論而丟掉自己的飯碗?

華航:無關工會身分

(中央社)華航指出,這些懲處個案與是否具備工會幹部身分並無關連,而是與其行為有關。任何公司團體,不管勞方還是資方,都受內部工作守則、勞動法規約束。勞資對話應基於事實,不能因其具有工會幹部身分,就要求公司對於員工基本工作要求給予特殊待遇,並動輒扣上打壓名義。

華航舉例,例如多次在值勤時未帶相關證件、連年遲到、未報到等行為都違反了空服員職務最基本的工作要求。但只要經公司約談,當事人便對外聲稱是因為其工會幹部身分遭打壓;或在公開場合以血色顏料玷污華航人視為榮譽的制服,當事人並用「請問這種飛機你敢坐嗎?」的惡毒誣陷,抹黑公司飛安。如此行為,已不適任工作。

華航強調,一年以來華航勞資關係已大幅改善,社會自有公評,對於公司治理權及形象,絕對捍衛到底。
勞動部認定不當懲處,將對華航開發

11日,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林佳瑋、當事人朱良駿以及華航企業工會等約10幾人至勞動部前抗議。

林佳瑋表示,勞動部都已經做出華航有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,但華航卻仍用不同理由持續約談林馨怡、張書元、朱良駿等三人,人評會議上週五也再度做出記過調職懲處或解僱等,根本是漠視勞動部的裁決,將再度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。

遭懲處的朱良駿表示,華航近日對全公司發出的公開信中,持續對他的言論斷章取義,誣衊他們,卻遲遲不敢依照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的要求,公布裁決書內文。他批評,華航的做法根本是對法律的不尊重。

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強調,工會應該是要跟公司持續勞資協商或締結團體協約,來保障勞工,但現在工會卻要花大筆心力在處理勞資協商上,是不對的。劉惠宗也批評,人評會議中的參與主管沒有人敢記名投票負責,甚至聲稱有問題公司負責,這樣根本不對。

對此,勞動部官員回應,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已經認定華航懲處勞工參加記者會的行為,將會依法開罰處3萬元到30萬元罰鍰,若華航並未依照裁決書的要求公布內文,也將會依法開罰3萬元到30萬元罰鍰。




作者: mystyle1029    時間: 2017-12-18 10:27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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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lai23ster    時間: 2017-12-19 09:25 AM

感謝iiifgh大大無私分享-thank you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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